【导语】: 新华网甘肃频道6月19日消息 据《兰州日报》报道按照国家建设部要求,兰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2008-2012年《兰州市住房建设规划》,于即日起执行。
此次规划的范围为兰州市近效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东起桑园峡包兰铁路桥,西至宣家沟口,南起皋兰山头营村,北至九州开发区。规划对象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的住房建设,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普通商品房(双限房)和商品房等,规划总面积为234.24平方公里。
预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在2012年兰州市共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161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性保障住房建筑面积约619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3800套,19万平方米)。从2008年起,每年建设2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其中建设其他商品住房约100万平方米,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双限房)约100万平方米。
规划期内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506.34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286.01公顷,政策性保障住房用地为220.33公顷。廉租住房配套建设在经济适用房小区中。
据我市住房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市内近郊四区有购房需求的家庭中,购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下占需购房家庭总量的31.25%;购房面积60—90平方米的占需购房总量的47.22%,购房面积90—120平方米的占需购房总量的17%;购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占4.5%,由此分析,中小户型占主导地位。
规划期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新增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