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社科院11月16日发布的报告表明,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缓慢,保障范围小,资金缺口大。1998年至2006年,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仅为70.8亿元;2007年1月至11月,全国投入资金也仅为83.2亿元,远未达到“十一五”期间每年近500亿元的廉租房资金需求……
“租售并举”争议中前行
“作为实物配租的基础,廉租房建设不仅让省级财政压力很大,具体分摊到市州一级更是无法承受。”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人士坦言。
从今年开始,兰州市政府提出要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廉租住房100万平方米,共计2万套,其中今年建设34.22万平方米、共计6844套,年内让1500户低收入家庭住进廉租房。
作为首批建设项目的“晏北人家”,只有250套房子,建设周期已经一拖再拖,其它的项目何时能够完工更是难以预料。
据悉,目前兰州确定的5个选址点,分别为安宁区十里店小区300套、城关区五泉南路(一期)840套、城关区五一新村2460套、城关区伏龙坪4000套、七里河区晏家坪2000套,目前都尚未开工。据悉,除拆迁中面临很多困难外,配套资金不到位是制约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
为缓解地方配套资金的压力,许多地方提出了“租售并举”的方案。甘肃就提出,将廉租房总量的60%~70%向有条件自愿购买住房的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
早在今年5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人士就曾表示:“此项措施可有效地缓解各级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并形成‘投资-建设-销售(回笼资金)-再投资’的资金良性循环,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的长效机制。”
甘肃省为鼓励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住房,还出台了多种优惠政策,包括可以用应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进行分期付款等。
“一手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建设补助,一手却把房子转卖给低收入群体;一种说法是缓解了地方政府负担,另一种说法就是地方政府不出钱却把责任转嫁给百姓,这种做法不厚道。”“租售并举”的新政一出台,社会上就不乏此类质疑。
据悉,虽然当地有关方面推进“租售并举”的决心非常坚决,但是截至目前,甘肃省内尚无一户取得廉租房的产权。
居者有其屋是“硬道理”
“廉租,就是让低收入群体能够用最低的价格,租一套房子,这才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本意;如果是可以买卖,就是廉价房不是廉租房。”兰州市商学院雷兴长教授如此说。
虽然“租售并举”遭到许多反对,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低收入家庭对购买廉租房还是满怀憧憬。
在“晏北人家”所在的兰州七里河区,目前有1630户家庭享受政府的廉租补贴,根据当地的补贴标准,每户可以领取270元的政府补贴。在当地,一处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其月租金的市场行情要500元以上。
一位低收入者对记者说:“目前,房租还在涨,仅靠政府的补助我们租不起房。但是如果能够买下一处廉租房,用政府的补助分期付款,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十年后会有一套自己的产权房,就不会再为房租上涨发愁。”不过,对一些没有收入纯粹靠低保生活的居民来说,廉租房出售对他们仍然还是遥远的话题。
“住房改革十多年,当许多人抱怨商品房买不起的时候,我们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当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的时候,我们开始建设和出售廉租房,在廉租房之下是不是还应该考虑价格更为低廉或者全部免费的公寓房。”雷兴长认为,住房保障制度应该朝着“居者有其屋”的目标逐步延伸,加大政府平价、廉价甚至免费住房的供应量。